组织人事处是省委党校(省行政学院)综合职能部门之一,设正处长1人、副处长2人、其他工作人员6人,负责校(院)人才队伍建设和机构编制、干部人事日常管理等工作。
具体职责如下:
1. 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引进、职称评审、岗位聘用;
2. 领军梯队人才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、中青年专家、理论人才、学科带头人、高层次人才等各类专家选拔推荐和日常服务管理;
3. 全省党校教师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和其他干部院校职称委托评审;
4. 教研人员年度工作量考核奖励统筹管理,承担工作量统计汇总和奖励发放;
5. 干部人事档案日常管理和处内印章管理;
6. 人员编制日常管理和法人证书管理;
7. 校(院)考勤管理;
8. 校(院)机构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,研究制定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;
9. 干部招录调转、选拔任用、考核奖惩、调配任免、军转安置、退休离职和报表统计等日常管理;
10. 干部日常监督、干部政审及校外兼职报备;
11. 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的填报、查核;
12. 报备人员因公、因私出国(境)审批管理;
13. 制定教职工培训规划,组织实施教职工培训、进修访学、攻读学历学位和挂职(实践)锻炼;
14. 校(院)在职及离退人员工资、保险、奖金、福利等日常管理;
15. 工勤人员技术等级晋升、岗位聘用、技能培训等日常管理;
16.制定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目标、审核及考核等工作;
17.联系协调校(院)援疆援藏、驻村扶贫等相关工作;
18.组织开展组织人事工作调研。